貿易公司東主李淋莊在開市前時段,就一隻牛熊證發出互相牴觸的買盤與沽盤,以推高該牛熊證在開市前時段結束時所定最終平衡價格,從中獲利,他因而被證監會票控操控價格,他承認控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一個月,但緩刑一年,罰款6.7萬元,及另須繳付證監會調查費約2.7萬元。
案發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涉案的是一隻與恒生指數掛鈎的牛熊證「恒指比聯零四熊A」,李淋莊為了能以較佳價格沽出自己手持的200萬張上述牛熊證合約,故在當日開市前時段發出互相牴觸的買盤與沽盤,而在對盤時段結束前兩秒,李發出100萬張合約的競價買盤,使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比對上一日升逾25%,李結果以較佳價沽出181萬張合約獲利約6.7萬元。
案件編號︰ESS577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