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內銀藉貸權巧取豪奪

內地有銀行與地產商客戶鬧翻,牽出一宗「不道得」交易,即本不能說出來的交易。事緣地產商擬清還貸款,欲斷掉與該銀行業務關係,結果銀行拒其還款,指地產商有約未履。原來雙方在貸款協議之外,另有一附加條件,雙方「協議」,地產商須將其項目二萬平方米寫字樓面,以成本價售予銀行,直到完成所有產權手續。

這宗揭出來的交易,反映以往在貸款難求下,銀行藉擁有資金的貸款權尋租的醜陋。一般每筆大宗貸款,都附帶一筆着數,像上述的攫成本價物業是一種形式,最多的還是商定一筆枱底「回水」,簡單快捷。

別忘記,作為客戶由銀行得到的貸款,並不是優惠的低息貸款,反而不少還被扯高貸息。從這些附加得益公然合同化,更顯得非常普遍。

破壞經濟健康發展

若然監管者知情而默許,就是造成銀行經營扭曲的根源。由政策打造銀行坐收高息差,到縱容銀行大撈「外快」,對社會是極惡劣的示範。

鍾經緯覺得,國家力倡反貪,但容忍國有銀行在經營中,游走灰色地帶苛索濫取,政策極力袒護銀行,隱含的大條道理,無非銀行是國家經濟命脈,金融安全大如天。然而,恰恰銀行貪一己私利的胡作非為,傷害整體經濟的健康發展。

鍾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