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致力打擊公司以「國家機密」為由迴避審計,頭炮官司針對安永香港(下簡稱安永)拒絕交出一度在港申請上市的標準水務的審計工作底稿及會計文件;安永則辯稱他們在該項工作上參與度很低,亦無管有上述文件。證監會質疑在此情況下,安永如何履行把關者職責,另考慮案中其他事實爭議,昨申請審訊時盤問安永合夥人梁國基,高院接納證監會要求。
證監會強調,安永涉案時是標準水務的申報會計師及核數師,有向相關監管機構交代的特定責任,但安永居然自稱在標準水務工作的參與度很低,僅八名香港員工參與其中,工時僅88個小時,佔工作收費百分比僅0.02%。
證監會並稱,安永把工作分配給其內地合營夥伴安永華明,按道理安永是主事人,安永華明只是代理,但安永大中華區質量及風險管理主管合夥人梁國基在誓章卻稱,安永如要接觸有關文件,須得到安永華明批准,證監會質疑安永與安永華明倒轉了身份,希望釐清兩者的實際關係。
證監會又認為,梁國基可以供述安永一○年三月辭去標準水務的申報會計師及核數師職責的來龍去脈等,故要求盤問梁。
安永則堅持,他們已重申了百次手上沒有涉案文件,要取文件須先向安永華明提出口頭及書面申請,對方拒絕的話,安永亦只能在內地訴諸法律,故案件唯一爭議的只是按內地法律,安永可否交出文件。
法官最終接納證監會盤問梁國基要求;另證監會及安永均會在審訊時盤問對方的內地法律專家,分別為港大法律系教授傅華伶及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劉燕。
案件編號:HCMP181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