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鱷來港小心引狼入室

每年一度的財政預算案,例必有篇幅講香港金融業發展,當中少不了會重申要成為資產管理中心的決心,今次當然不會例外。在新一年度的預算案中,提出要為基金界創造更靈活的營商環境,因此政府會研究修改法例,引入「開放式投資公司」(Open-ended Investment Company)形式,吸引更多基金以香港為基地。這種每年唧牙膏式出招,反而予人小修小補的感覺,沒有宏圖大略,難怪香港始終無法超越新加坡的資產管理龍頭位置。

在香港註冊的基金現時只能採用信託形式,基金投資者持有的是信託單位,等於把資金委託基金經理及信託人營運。至於開放式投資公司,則完全是另一種模式,這類基金在形式上確是一家公司,以發行股份來籌集資金,投資者的身份是股東,再聘請基金經理等專人負責投資。不過,這種「公司型基金」絕非預算案中所說現在才愈趨普遍,而是早已在歐美流行多時的大鱷玩意。

為何忽然想到引入這種基金呢?答案已寫在預算案中,就是要吸引更多海外對沖基金及私募基金落腳。因為歐美大鱷普遍以公司型基金運作,做發起人的對沖基金經理,會找投資者出錢做股東或合夥人,再用這些錢投資。對沖及私募基金來港開檔並非新鮮事,修改法例引入多一種形式,大概是想把大鱷的玩法陽光化,成為註冊基金便可面對更廣大的投資者層面。

「引鱷來港」催谷資產管理行業,理論上是迎合國際潮流,現實是政府及監管機構是否有足夠資源及人力管好國際大鱷,肯定有疑問。現時以信託形式註冊的基金,運作較簡單,零售對沖基金更只得零星幾隻,相對易管。可是對沖基金的策略層出不窮,涉及的資產複雜得多,而且以公司形式運作,一般是贏錢便由股東分,輸到無力回本便索性把公司解散,再另起爐灶,若然甘願註冊納入規管,必有其他生意考慮。

其實修例只屬技術工序,真正吸引大鱷的賣點是中國市場,預算案中提到正與內地研究「基金互認安排」,背後企圖已呼之欲出。可是觀乎過去幾年對沖基金大舉進駐香港攞牌做投資顧問及資產管理後,港股開始變得異常波動,經常好淡通殺,將來肯定變本加厲。內地看在眼內,恐怕不會輕易放行,要睇香港是否管得掂,以免引狼入室。

政府每年在預算案中以唧牙膏方式來催谷資產管理行業,例如見別人減稅便跟着減,見別人招攬對沖基金便照學,甚至不惜兵行險着引鱷來港,可見根本缺乏全盤考慮,只是見步行步。反觀新加坡,當地金管局擔當規劃和推動角色,出手進取得多,加上其他環境因素配合,香港想做亞洲第一,沒有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