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鍾馨稼破產

中聚電池(00729,前稱中聚雷天)前副主席鍾馨稼遭集團現任副主席苗振國等四人呈請破產,四人指因生意拆夥問題,鍾氏拖欠他們1.82億元法院判定款項。鍾氏反對破產,指該法院判定款項命令雖被指稱是在他同意下批出,但鍾現否認指示過律師同意該命令。不過,高院認為鍾的說法站不住腳,昨正式頒令他破產,至於鍾入稟反控苗振國等人要求撤銷判決的訴訟,亦隨破產令而被高院下令擱置。

指鍾氏說法站不住腳

鍾與苗振國、Min Weiguo、謝能尹、單昶等人合作做生億,一一年拆夥,眾人其後在本港及美國打官司。一一年十月各人在美國達成和解,鍾同意支付2,380萬美元(約1.85億港元);去年四月本港高院在各方同意下,判定鍾須償還1.82億元,苗等人則須交還合資公司股份。

苗振國等人指鍾沒有付款,故呈請鍾破產;鍾卻否認指示過代表律師同意去年四月的命令。不過法官昨指,鍾的誓章顯示他一直知道自己需要籌措1.82億元。

鍾另又投訴,即使他願付2,380萬美元換回合資公司股份,公司資產也不值該價錢。法官卻認為,鍾同意支付的數額是因應各股東的出資額而算出來,與公司資產值無關,且鍾和解前亦早悉公司有財政困難。

案件編號﹕HCA1283/2011、HCA1290/2012、HCB400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