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安排吸納私募

香港與新加坡近年競爭成為亞洲基金管理中心,雖然本港已引入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的條例,以吸引對沖基金落戶,但對私募基金的吸引力,就一直落後於新加坡。為此財政預算案提出,日後離岸基金即使投資海外非上市公司,亦可享有免稅優惠,將有助吸引私募基金選擇落戶本港。

目前離岸基金在港成立資產管理投資,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但有關優惠適用於上市證券投資,非上市公司則不在此列,對私募基金的吸引力無疑大減。安永大中華金融服務稅務主管合夥人陳苑芬指出,對沖基金主要投資上市證券,所以受惠於免稅,但許多私募基金投資非上市公司,便無法受惠。

星早行一步提優惠

據了解,新加坡過去對本地註冊或離岸基金,都給予稅務優惠,即使投資非上市公司,也有機會受惠,所以近年許多私募基金,都選擇落戶新加坡。私募基金在投資市場的角色日益重要,倘若缺少這一大方塊,本港的資產管理中心地位難免失色。不過,港府建議豁免來港註冊私募基金的SPV稅,但公司仍要繳付利得稅,港府發言人昨日強調,給予有關稅務優惠非與盧森堡或BVI競爭。

根據預算案建議,離岸基金所投資的非上市公司須為海外成立,且該公司在本港並無物業或業務,方可享有稅務優惠。港府將就相關稅務條例的修訂及細節諮詢公眾。

目前本港的利得稅率為16.5%,在修例之前,基金投資海外非上市公司,只要交易確認在本港完成,都有機會納入稅網。陳苑芬稱,交易在本港進行的定義,包括在本港簽署相關文件等。

另外,港府鼓勵更多基金在本港註冊,但本港與外地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數目,一直落後於新加坡,這令本港基金投資其他市場時,不及新加坡基金有機會享有更多預扣股息稅優惠。

陳苑芬指出,新加坡與超過60個地區簽署了協定,反觀本港至今只簽訂了20多份協定,認為本港在這方面應增加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