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在港設專屬自保公司,以吸引再保險服務在港發展,政府擬寬減專屬自保公司離岸保險業務利得稅一半,至8.25%,業界冀政府能推更多措施助減低有關公司營運成本。
為誘使大企業在港設專屬自保公司,港府一直為其提供規管上的寬免,包括最低資本要求僅200萬元,較成立一般保險公司少80%,今次政府將踏出多一步,擬寬免有關企業一半利得稅。
業界普遍歡迎政府新建議,望能藉此擴大本港保險業務範疇,推動再保險業務發展。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相信,內地企業多具規模,有潛力發展專屬自保公司,惟他擔心,有關企業來港設專屬自保公司或涉多重稅項,減低其在港設專屬自保公司的意欲,建議港府應盡量提供協助,或推再寬免措施。
據了解,專屬自保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所成立,專責承保母公司、集團子公司等業務,或再將業務分保至其他再保險公司。陳健波指出,就相同保障範圍的保險而言,此運作模式較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更為便宜,而再保險公司亦能受惠。目前僅中海油(00883)在本港設專屬自保公司。
事實上,本港再保險公司競爭激烈,瑞士再保險經濟研究及諮詢部亞太區主管黃碩輝指出,倘若更多具規模企業在港設專屬保險公司,可豐富再保險公司的生意來源,有利再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