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澄軒有買家報警

長實(00001)拆售葵涌雍澄軒酒店項目,有買家不滿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代理沒有清楚解釋買入物業後的風險,代理與律師解釋的業主權利有出入,拒絕明日(二十六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並且於昨日報警求助。

三名聲稱購入三個雍澄軒房間的買家,昨日到葵涌警署報案,有買家指早前透過相熟經紀得知雍澄軒拆售,本月二十日晚到銷售處洽談買賣事宜,當時代理向他們指購入酒店房間後可自住,同時可自行放租及自訂租金,由於房間甚搶手,他們翌日凌晨簽下臨時買賣合約,並繳付20萬元訂金,必須於明日再簽署正式合約。

未獲告知購入後風險

買家又稱,當時代理沒有交代購入後風險,之後他們委託相熟律師處理合約,但對方拒絕,只有透過發展商介紹的律師才願意替他們處理買賣合約,但要求他們先簽署條款,列明他們已知悉購入物業風險。買家又稱,律師指他們無權自行放租及定價,同時不可自住,說法與代理不同,因此拒絕簽約,並且要求發展商容許他們延期。

長實發言人表示,雍澄軒銷售情況順利,沒有接獲業主查詢或表示對銷售有疑問,強調買家可自行定價及選擇租客,建議買家如有疑問,可向雍澄軒銷售部查詢。警方則證實接獲兩名女子報案,現列作雜項事件處理,建議報案人向相關機構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