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運控敦沛違約索償

敦沛金融(00812)全資附屬敦沛財務,二○一一年與長運(集團)能源發展一方簽立協議,借出3,500萬元人民幣(約4,165萬港元)貸款予長運,但長運一方昨入稟高院控告敦沛財務違反貸款協議,並指敦沛財務強稱長運違約而委任接管人,長運一方現向敦沛財務及兩名接管人索償;另一方面,兩名接管人昨則在高院申請禁止長運一方轉股及調資。

敦沛財務在二○一一年三月與長運(集團)能源發展及全資附屬貴州長運煤礦簽立貸款協議,敦沛財務承諾向長運一方提供貸款以注資往一貴州煤礦;不過,敦沛財務母公司敦沛金融同年十二月發通告卻指,貴州政府在同年六月擬關閉有關煤礦,敦沛認為這構成長運一方違約,另敦沛又表明敦沛財務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只放出了約237萬美元(約1,838萬港元)貸款予長運一方。

接管人任命遭質疑

不過,據長運一方昨日的入稟狀指,敦沛財務指稱長運違約而已在去年七月委任Tong Piu及Ha Kee Choy Eugene為貴州長運煤礦的接管人。長運一方昨在庭上亦質疑有關接管人的任命。

傳訊令編號︰HCA331/2013

案件編號:HCMP16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