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限司法覆核昨開審

城規會近年先後在多個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訂出高度等限制,由地產商組成的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下稱地建會)終於出手,針對灣仔、旺角、油麻地、牛頭角及九龍灣在一○、一一年修訂的大綱草圖,在一一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聲明該四份大綱草圖無效,司法覆核聆訊昨在高院展開。地建會批評城規會只採納規劃署一面之詞,便認為訂出高限不會影響地盤發展密度及價值。

質疑城規會限制個別地盤

除高度限制外,城規會又在涉案四份大綱草圖訂出建築物後移範圍、非建築用地及建築物間距規定。地建會昨重申,《城市規劃條例》只是賦予城規會宏觀規劃城市的權力,並沒有容許其定點式針對個別地盤作出限制。地建會稱,發展商在沒得到任何補償下,物業權益因該些規限而受到剝削,城規會本身有責任調查規劃是否恰當,但今次城規會純粹採納規劃署意見:規劃署的意見是建築物設計具彈性,該署認為發展商可向地底發展及申請輕微放寬限制,故該些規限不影響地盤密度及價值。地建會現批評規劃署的意見根本就自相矛盾。

地建會:發展商被迫犧牲

地建會又指,城規會沒有考慮到《可持續樓宇設計指引》的問題。根據該指引,如地盤多留些非建築用地,發展商便可申請額外總樓面面積;但若大綱草圖已訂下地盤高限等,發展商一方面要符合高限,另一方面便很難按該指引再多留間距以申取額外樓面面積,發展商最終被迫有所犧牲。

此外,地建會又批評城規會開會情況,開會期間委員經常「出出入入」,未必完全聽取會上所有意見,質疑城規會決定並不全面。

案件編號﹕HCAL5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