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期貨(香港)一○年入稟高院,指一名客戶在○七年因凱基期貨網上交易系統的漏洞,在戶口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可落盤買入多張恒指期貨合約及國指期貨合約,凱基期貨發現後即向該客戶追收孖展,但該客戶沒有回覆,凱基期貨故替其戶口「平倉」,交易損失約138萬元,凱基期貨現向該名客戶追討結欠約116萬元。案件昨在高院審結,法官押後裁決。
凱基期貨的員工昨在高院供稱,涉案客戶Li Kar Huen Christine在案發期間透過凱基期貨網上交易系統不斷輸入大量指令,使系統出現紕漏,即在其戶口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替Li進行交易,不過該項漏洞隨即已被修復。
案件編號︰HCA19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