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首隻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實物A股ETF於去年七月出台後,至今已有逾半年時間,證監會決定擴大A股實物ETF發行商的資格,由以往只容許中資基金公司發行,擴大到中資券商也可分一杯羹,但中資券商必須聘用擁有ETF管理經驗的投資顧問最少一年。
現時必須擁有RQFII資格及額度,才可以在港推出RQFII實物A股ETF,暫時只有中資券商及基金公司獲RQFII資格。
有擁有RQFII資格的中資券商表示,由於沒有發行ETF經驗,加上牽涉不少人力物力及電腦系統支援,暫時不會申請發行實物A股ETF。至於證監會施加的條件,就認為不算特別苛刻。
去年四月,證監會列出實物A股ETF發行商的條件,包括發行商的內地母公司必須有在內地營運A股ETF的經驗。由於現時在內地發行A股ETF的均是基金公司,換句話說,證監會初期只容許內地基金管理公司在港的子公司,在港發行實物A股ETF。而內地券商在港的子公司初期未能推出。本港現時有四隻實物A股ETF,「清一色」由基金公司發行。
隨着實物A股ETF市場發展日漸成熟,市場反應亦良好,證監會昨日更新了可發行實物A股ETF的資格,容許內地母公司沒有營運A股ETF經驗的本港子公司也可發行實物A股ETF,換言之,在港的中資券商也可發行。
不過,證監會同時額外施加了多項條件,包括實物A股ETF必須是「百分百」實物ETF,即是必須按足指數的比重買賣相關A股;最少有一名主要人員擁有最少兩年管理實物A股ETF組合的經驗;及必須聘用一家商號作為其投資顧問最少一年,而該商號最少有三年在內地、香港或其他主要市場管理ETF的經驗。
證監會強調,待實物A股ETF的基金經理有相關經驗後,該會可能考慮修訂或放寬上述有關規定,又或以個別個案形式,批准發行實物A股ETF。
市場指,今次放寬中資券商也可發行實物A股ETF,或可視為內地逐步放寬RQFII資格至其他金融機構的前奏,如中資銀行、保險公司、甚至港資金融機構等。港交所(00388)數字顯示,上月ETF成交額達1,221億元創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