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促經紀行內部監控

證監會關注經紀行客戶資產被挪用風險,昨向持牌法團發通函提醒經紀行必須實施內部監控措施,保障其業務運作及客戶,避免因偷竊、欺詐及其他不誠實行為招致損失。對於近期有關挪用客戶資產投訴是否有所增加,證監會發言人不作評論。

證監會在通函中稱,雖然過往曾發通函提醒持牌法團防範欺詐的重要性,及促請他們注意那些情況會助長不誠實僱員挪用客戶資產,但在若干涉未經授權而使用客戶帳戶或挪用客戶資產的投訴個案中,證監會依然發現有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程序缺失。

定期審帳 防挪客資產

具體而言,持牌法團的高級管理層可考慮設有多於一套簿冊及紀錄與客戶結單,以防範及盡早察覺潛在欺詐行為。確保定期審閱客戶帳戶交易活動及其他變動,重點關注委託客戶的帳戶、高度活躍的帳戶、突然變得活躍的不動帳戶等高風險帳戶,以及員工帳戶與員工有關的帳戶等,同時應嚴格執行前線、中枱及後勤職能之間的職責劃分,確保在處理及記錄客戶資產及對客戶資產紀錄進行對帳時實施的制衡措施。

一名證券行負責人表示,不覺得近日證券行客戶資產被挪用風險有所提高,估計證監會只是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