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反BSD態度軟化

去年地產建設商會對買家印花稅(BSD)的態度強硬,但該會呈交政府的二○一二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最新意見書,反映態度已轉軟化,最新提出的建議,由原先要求收購物業20%或以上可於五年內退稅,修訂為重建項目在購得80%或以上業權後可獲退稅;同時,涉及物業買賣公司在港成立及股東全為永久居民等,可獲豁免BSD。

倡收購八成業權獲退稅

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將最新修訂意見書上網,該會重申BSD會影響香港市民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的自由,並且會窒礙私營部門參與市區重建,無可避免地會降低本港新屋的興建量。

商會提出應容許投資者/發展商在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後,可獲退還15%稅款,較之前提出持有收購物業業權20%或以上的申請人,五年內可退還明顯讓步。另新建議亦將作為重建而涉及業權八成或以上的物業買賣可豁免BSD,之前則要求40年樓齡或以上住宅物業及空置地盤等亦應豁免。

另外,就豁免港人公司買家購買物業,該會亦提出5點建議,包括所有股東須申報以個人身份或香港永久居民持有公司股份等,並且應該將虛報資料列作刑事罪行。

另方面,中原地產黃良昇指出,自去年十月BSD生效後,本港私人住宅市場以公司買家置業的比例大跌,其中去年十二月登記佔宗數比例大跌至5.3%,較十及十一月的比例略高一成為低。

地建會就BSD提修訂建議

‧容許投資者/發展商在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後可獲退回15%BSD稅款

‧涉及八成或以上業權的物業買賣作重建,應豁免BSD稅項

‧限制涉及物業買賣的公司必須在港成立,而其股東人數必須不多於5名港人

‧所有股東須申報以個人身份或香港永久居民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必須由個人而非公司所持有

‧將股東虛假申報股權定為刑事罪行

‧一切因股權變更而違反條件,豁免的BSD會即時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