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馨稼破產案開審

中聚電池(00729,前稱中聚雷天)前任副主席鍾馨稼與集團現任副主席兼行政總裁苗振國等人就生意拆夥問題,在高院互告,苗振國一方其後取得1.81億元的法院判決債項,並以此呈請鍾馨稼破產,破產案昨在高院審理。

鍾馨稼一方在案件開審前,提出高達1.5億元的自願還款安排,但法官拒絕押後破產案以候法院明年三月審理是否批准該自願還款安排。

審前提出自願還款安排

鍾馨稼數天前提出自願還款安排,他指自己是發明家及企業家,一旦破產,名下生意會大受影響;他又稱擬在四年內把旗下公司上市,而他的欠債超過10億元。他的還款方案是向無抵押債權人四年內分期償還合共約1.5億元,償債率達11%;再加日後其他分發,償債率會再多29%;法院將於明年三月審理該自願還款安排。

呈請人苗振國、Min Weiguo、謝能尹及單昶現堅持要鍾馨稼破產,又要求法院暫時擱置鍾馨稼向四人興訟申索的案件,以等候破產聆訊的結果。

苗一方要求擱置的訴訟,與今次破產訴訟有關,事源去年七月,苗一方就雙方的合資生意向鍾追款,雙方其後協議和解,鍾須在去年十一月底前支付2,380萬美元(約1.86億港元),對方則須悉數交出合資公司股權。但鍾沒有付款,法院其後判定鍾須償還1.81億元。

於今年七月,鍾反入稟要求聲明上述的和解協議無效,指合資公司旗下資產遭賣走。

案件編號:HCA1283/2011、HCA1290/2012、HCB400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