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加強版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後,樓市交投明顯減少,樓價則未見回落。現時買賣繼續角力,相信要到明年春節之後,形勢才較明朗,新的措施是否收效仍不好說。
自從強拍門檻降低至八成後,大量舊樓業權成功併合發展,一方面可讓舊區重新發展,改善社區面貌;另方面可讓舊樓業主成功換購較新居所,改善居住環境。很多舊樓業主是老人家,單是從沒有升降機的唐樓,搬進有升降機的新居,已令他們十分開懷。降低門檻後購併活動十分活躍,小業主投訴被迫賤價賣樓卻不升反跌,可見舊區重建是發展商及原業主雙贏的局面。
可是在BSD實施以來,收購舊樓活動差不多完全停頓,只剩下接近完成的收購項目持續下去。發展商已暫停開展新的收購。
根據稅務局網頁上的資料,收購住宅重建可獲豁免BSD,但詳情至今仍未公布,不清楚購併業權可否同樣獲得豁免。
網頁的有關豁免說明如下:「取得住宅物業(包括空地)並於拆毀取得住宅物業後(如適用)重建指定數目的住宅物業,及須於取得該住宅物業指定期間內完成及銷售重建後的住宅物業(如未能滿足上述條件,則有關豁免會被取消)」。
網頁上的簡介並未有列出詳細資料,現時業界的疑團甚多。
首先,必須重建指定數目的住宅物業方可獲得豁免,「數目」是多少屬未知數。若收購十個南區的分層住宅單位,並重建為三、四幢獨立屋,會否「數目」太少而不獲豁免?重建後的用途如是非住宅用途便不可獲豁免,如部分是住宅,部分是商場,又可否得到全數或部分豁免?
發展商須在指定期間內完成及銷售重建後的住宅物業才可獲豁免,「指定期間」有多長?只定下固定時限可能會產生問題,因重建所需時間依地盤的大小而定。收購已併合業權的住宅物業進行重建,當然較易釐定期限的開始日,如屬購併業權的活動,便較難掌握了。
更大的問題是業權購併十分依賴運氣,需時多久才能完成在事前難以估計,需時超過十年比比皆是。
此外,發展商須在指定限期內完成銷售物業,因此物業重建後不可留作自用或收租,當市況轉差,物業賣不出去怎辦?
網頁資料亦說明「如未能滿足上述條件,則有關豁免會被取消」。筆者的理解是發展商先不用繳付BSD,日後若不能滿足有關豁免條件,才被追繳BSD。那麼發展商是否需先申請BSD豁免證明?如何申請?如何監察發展商日後是否滿足了豁免要求?
在一大堆問題未有答案前,恐怕收購活動難以恢復。其實,自從政府主動推出土地招標後,發展商對購併舊樓的意欲已大減。新推出的BSD有如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把購併活動推向靜止。
發展商的活動可由購併舊樓轉向購買政府推出的地皮,不失賺錢能力。可憐那些年老的舊樓業主,搬到有升降機的新居希望,不知何時能實現。筆者希望政府盡快公布收購住宅物業作重建的BSD豁免詳情及細則。
陳超國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擁有二十多年資深專業地產服務策劃經驗,為行內公認經驗豐富的專家。陳氏亦為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香港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英國仲裁學會會員及香港政府註冊產業測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