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報章報道,為了嚴正打擊A股違規行為,中證監正研究新招,如在市場買入A股,以股東身份和代表小股東的代理人身份,整治及監察A股公司。
中證監主席郭樹清在內地演講時表示,內地股市為何總是表現疲弱乏力,真正原因是內地企業缺乏基本誠信。
因此,針對企業誠信,郭樹清強調,擬成立專門機構,全面掌握、評價市場主體誠信狀況,強化在行政許可和監管執法環節對於失信主體的懲戒和約束。他並透露,正研究可否成立一家或幾家機構,由其出面購買上市公司股份,並代理投資者參加股東大會,提出訴訟和參與治理。
內地證券界人士對郭樹清上述演講內容,認為是最貼近市場的講話,相關措施也較有針對性。以新股為例,就算被查證涉及違規行為,但無論是保薦人還是承銷商,幾乎無一人受嚴懲。對此,郭樹清坦言:「對於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證券法》明確規定要責令更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並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惟一直以來,我們鮮有實行。」
正是這種照顧行業發展,執法之偏寬的氛圍,致使欺詐上市防不勝防,新股業績變臉成普遍現象,嚴重影響市場公信力。郭樹清強調,正因如此,全面強化對失信主體的誠信的約束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