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頁岩氣開發,內地容許民營企業參與頁岩氣項目,但同時亦引入規範,讓頁岩氣開發不至淪為熱炒概念而無實質發展。國土資源部發表通知,就頁岩氣勘探實施責任制度,要求企業在資金投入、工作量及違約責任等方面有所承諾。
在上月底,國土資源部就頁岩氣探礦權第二輪招標公布,共接獲83家企業參與競投20個區塊頁岩氣探礦權,當中就首次出現民資入標。而是次招標要求,凡是在國內註冊的內企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在3億元人民幣以上,具有勘探石油天然氣或氣體礦產的企業均可投標。
是次通知則指出,探礦權申請人在申請頁岩氣探礦權時,應向國土資源部承諾勘查責任及義務。
通知同時規範頁岩氣礦業權管理,國土資源部負責頁岩氣勘查、開採登記管理,主要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出讓探礦權。通知亦重申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頁岩氣項目,除了鼓勵符合條件的民企投資勘查及開採頁岩氣外,亦鼓勵擁有頁岩氣勘查、開採技術的外國企業以合資、合作形式參與內地頁岩氣勘查及開採。
另財政部及工信部發布《稀土產業調整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將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