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一些有關按揭稅和額外印花稅的評論,筆者驚覺不少評論政策者,以及制訂政策的政府官員,竟忘記了政策本意,無法真正惠及市民。因此,有必要重申:制訂政策時,務必謹記政策原意,切勿被錯指標誤導。
特首多次提出解決房屋問題是特區政府重中之重的任務。觀乎相關的討論,坊間有一個很普遍的想法:只要能壓低樓價,政策便屬成功。然而大家有否想過,解決房屋問題應該是指協助未置業的人士置業、或協助市民應付租金帶來的經濟壓力。如對協助市民安居方面毫無寸進,縱使樓價回落,都不算得上解決了房屋問題。
有指目前樓價高企的一個原因是按揭息率偏低,這當然有點道理。按揭息率低,讓更多人供得起樓,互相競爭之下樓價自然上升。按這邏輯,在兩厘多的息率之上另加兩厘的按揭稅,便能一下子起到加息壓樓價之效。但這樣壓樓價,完全幫不到市民圓置業夢,不能解決房屋問題。
額外印花稅實行了約兩年,差不多杜絕了短線買賣,對解決房屋問題卻毫無寸進,反而被特區政府加碼,由兩年延長至三年,稅率加到10至20%。此外,特區政府更首次引入買方印花稅,只有香港永久居民可獲豁免。兩項辣招甫推出,樓市交投頓時萎縮,但外地買家卻步的同時,本地買家亦同時猶豫起來,本打算置業的來港工作的外來專才和企業家被迫轉買為租。一時間買賣兩閒,做地產經紀的開飯也困難。
額外印花稅打擊的不一定是炒家,被裁員或急需賣樓的用家都不能幸免。如果掌管政策的人有絲毫以人為本的想法,一定不會推出這樣不顧人家死活的政策。
居港外地人應免稅
本來買家印花稅的理念,在樓市供應過少的大環境下,還是有可取之處。當供應嚴重不足,可以首次置業的居港人士為優先,外地買家應不包括買來自住的居港外地人,以凸顯香港並非排外。
此外,首次置業的居港人士按揭成數可增至八成,其他人士按揭成數可減至三成甚至兩成。
以公司名義購入的單位如果是為重建之用應獲豁免買家稅。如在若干年內未能作實,則可被追討。
這些安排,一方面真的可惠及首次置業人士;另一方面也避免影響重建項目提供新住宅單位的速度。由於公屋增建需時,三年內仍未能上樓的合資格人士,政府可提供現金援助,紓緩交租壓力。
作為經濟學者,筆者對額外印花稅特別反感。交易成本正正是市場效率的最大障礙,而額外印花稅完全未經驗證竟獲加碼,算是新一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最大敗筆。
何濼生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大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