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求減刑上訴候判
六名上訴人為葉劍波、葉蘊鋒(又名葉劍鋒,海域前執行董事)、葉偉麟(海域前項目總監)、蕭健豐(案發時為葉氏兄妹所指示成立的公司的執行董事)、劉鶴民及徐佩詩(案發時均為涉案空殼公司董事)。
上訴庭昨駁回葉氏兄妹、葉偉麟及蕭健豐的不服定罪上訴;至於劉鶴民和徐佩詩的不服定罪上訴,及葉蘊鋒、葉偉麟及蕭健豐要求減刑的上訴,則容後裁決。
案件涉及海域集團當時兩家附屬公司在○五年及○六年的兩宗購買機器「交易」,當中海域附屬所付的部分貨款分別輾轉流入葉氏兄妹所持公司,及轉回海域附屬以向銀行償債。整宗案件涉款高達1.8億元。
案件編號︰CACC3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