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求撤首華主席任董事資格

證監會上周入稟高院,提出針對首華財經網絡(08123)、其前主席尹應能、現任主席王文明及行政總裁李耀新的訴訟。

涉嫌不當派息 明年開審

證監會昨披露詳情,指上述三人違反董事職責,導致首華向譽寶有限公司額外分派了約1,869萬元股息,故尋求法院頒令取消三人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證監會又要求法院頒令首華財經一方向譽寶等展開法律程序,以收回涉嫌不當分派的股息。

案件初步訂於明年一月四日高院審理,首華財經昨晨起停牌,以待刊發訴訟資料。

證監會指,譽寶○七年向首華財經出售GoHi Holdings Ltd,王文明當時透過持有譽寶的股權,成為GoHi的大股東。

尹、王及李聲稱首華財經所分派的股息屬GoHi收購各方所訂立的共識協議的一部分,但證監會指共識協議並不存在,故譽寶及王文明均無權收取該筆款項。

案件編號︰HCMP 250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