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仕控股(00856)主席兼行政總裁李佳林被控於○七至○八年間的11個交易日,利用他所控的3個證券戶口互相買賣偉仕股份,令偉仕股份出現交投量高的假象。區域法院法官接納控方專家意見,認為交易假象成功推高偉仕股價,昨裁定李佳林10項操控股價控罪,罪名成立,連同已承認的16項沒有披露持股狀況罪名,一併押後至本月三十一日判刑。
等候判刑期間,李佳林繼續獲准保釋。控方又向法庭申請撤銷李佳林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及支付16.8萬元證監會調查費用。
李佳林於○七年八月至○八年一月期間,操控3個證券戶口進行了128項偉仕股份交易。涉案戶口分別以李佳林本人、與其妻聯名,及李的胞弟李寶林(譯名)名義持有,李氏更三次轉移合共約1,600萬元到李寶林的戶口作購股之用。法官指出,涉案部分交易成功推高偉仕股價。
證監會稱,偉仕股價上升令公司於○七年十月順利配股,並促使年底股價表現做好。
李佳林自行在庭上求情指,要操控股價和股票市場是很困難的,堅持自己無動機操控股價。辯方求情時則多次形容,李佳林犯案動機是一個「謎」,無證據顯示李氏從上述交易中獲益,犯罪行為更與他平日熱心公益和擁有傑出成就的一面大相逕庭。辯方又指出,案發期間偉仕正購併一家新加坡公司,李氏承受巨大壓力。
案件編號︰DCCC12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