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被戲稱為「強迫金」的強積金,下月起其「強迫度」終稍為放輕,因俗稱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終於出台,讓打工仔可一嘗親身揀選心儀受託人的滋味。尚餘半個月就多了話事權,全城打工仔準備好未?本報透過街頭直擊及網上民調四出偵查,發覺雖然半自由行字眼街知巷聞,半數被訪者更強調年內必定轉換受託人,但絕大部分對「轉會」的基本概念卻甚模糊。
1.每年全數轉換一次
究竟甚麼是半自由行?措施容許打工仔轉移哪些供款?有何要點要注意?按官方解釋,半自由行旨在增加僱員在選擇強積金受託人上的自主權。
當措施在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打工仔有權將自己現職的強積金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已累積的供款及投資回報),每公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一次過全數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轉移過程一般需時六至八個星期。而過往受僱或自僱期間的強制性供款,與過往一樣可隨時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
2.僅轉僱員部分權益
舉例,小金現時在A公司工作,並參與A受託人旗下的強積金計劃,每月小金及其僱主各需作1,000元的強制性供款。
假設勞資雙方已分別累積供了20,000元強制性供款本金,若累計投資回報各為2,000元,在半自由行下,小金可選擇將自己所供的20,000元強制性供款本金連同2,000元投資利潤,一筆過轉移至B受託人的計劃,但僱主那筆20,000元本金及2,000元利潤則仍要留在A受託人那裏,不可「轉會」。
3.新供款不直接轉會
而繼續在A公司工作的小金,他及他的僱主每月各自1,000元強制性新供款,仍然會存入A受託人的強積金計劃內,而不會直接轉至B受託人。這就是大部分打工仔不了解的地方,以為申請「轉會」後新舊供款會一併轉換,但事實非如此。(請另見民調部分)。
另外,部分強積金計劃可以將僱主供款及僱員供款分開投資,即有機會出現小金僱主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增值至22,000元,但小金的強制性供款部分貶值至18,000元的情況,意味小金屆時只有18,000元可以「轉會」。
打工仔現職的每月新供款會否直接存入「轉會」後的新帳戶?迄今大部分打工仔仍混淆。我們的網上民調問題是「強積金半自由行下,若你已『轉會』,你的新供款會否存入新帳戶?」答案是不會,但只有28.4%受訪者答中問題,逾七成人依然混淆,看來他們要清楚細節後才好想「轉會」,而業界在半自由行的教育及推廣上仍需努力。
事實上,半自由行不會影響僱主的供款安排。僱主需繼續向其沿用的受託人及計劃為雙方作供款。即是說,每月新供款仍要先存入原受託人,然後才在打工仔申請下把僱員部分轉移至新受託人。雖然打工仔對半自由行的概念未必完全清楚,但計劃「轉會」的比例卻不低。民調顯示,表示「一定會」及「可能會」在今年內轉移受託人的受訪者分別有51.6%及16.9%,總數近七成,反映不少打工仔不太滿意其僱主現時採用的受託人,但卻沒有徹底了解細則。
不過,正如積金局指,打工仔絕不應「為轉而轉」,「轉會」未必會帶來更佳的投資回報。再者,在轉移期間出現的投資空檔期,或出現基金低賣高買情況而削減回報。若大家持有保證基金,更應留意會否因轉移而未能符合保證條款,繼而不能獲得原先保證的回報。
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實際操作如何?又有甚麼步驟?以下為大家「Step by Step」解釋:
第一步:正確填寫並向新受託人郵寄遞交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MPF(S) - P(P)號表格)。所需填寫內容包括個人資料、新舊計劃帳戶資料、選擇轉移部分、及與原受託人紀錄相同的簽署。表格毋須向原受託人遞交,亦不用經僱主。
第二步:新受託人接獲表格後進行資料核對,並將資料送交原受託人。
第三步:原受託人重新受託人收到相關資料,會再次核對。若資料齊全無誤,將為僱員沽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即僱員強制性供款部分),並將已兌現的金額以支票方式,郵寄予新受託人。
第四步:新受託人收到原受託人的支票後,會按僱員的基金選擇買入相關單位。第二至第四步一般需時約6至8周。
第五步:轉移過程完成後,僱員會收到原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結算書,及新受託人發出的轉移確認書,僱員宜核實資料。
要了解港人對半自由行的認知及轉換取態。以下是部分受訪者對半自由行的意見:
黃小姐:「乜原來唔係所有供款都會轉去新戶口嘅咩?我都係依家先知!我諗住轉會,因為依家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收費好貴,但暫時未決定轉去邊一間,再睇定啲先,或者下年轉啦!」
盧小姐:「因為轉會手續好似幾繁複咁,所以我唔會轉會喇,依家呢間強積金中介服務都可以接受。但就真係唔知啲新供款要逐年逐年咁轉!」
區女士:「我短期內都唔打算轉會,因為我個戶口本身都唔多錢,又怕搞手續會好麻煩,費事轉嚟轉去。」
Sharon:「我都有打算轉會,因依家強積金蝕緊錢,有機會咪想轉間表現好啲囉!我知新供款唔會咁快就入到新帳戶呀,如果之後投資回報有改善,我又唔介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