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品評:亞馬遜經營有道

市場盛傳,美國時間,後日美國蘋果公司推出新iPhone時會同時推出Mini iPad,進一步豐富平板電腦市場份額。上周美國最大網上商店亞馬遜(Amazon),也趕在蘋果之先,宣布推出款全新Android操作系統的Kindle Fire平板電腦,相信作為消費者肯定花多眼亂。

早在科網熱前,總部設於西雅圖的亞馬遜只是一間網上書店,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今日成為全美最大電子商務公司之一,除書藉、DVD、音樂光碟、電腦軟件等銷售產品外,銷售目錄擴大至電視遊戲、電子消費品、衣服、傢具等。

亞馬遜前身Cadabra.com,由Jeff Bezos在一九九五年成立,Jeff Bezos看到網上銷售的潛力巨大,自九七年五月上市,不斷擴大網上書店目錄,並且開始銷售其他產品,到二○○七年,透過自行研發的Kindle涉指電子書市場,首部彩色Kindle Fire,在二○一一年面世。

Jeff Bezos成功之道,是沒有像其他網絡公司過度擴張,不單避過二千年科網股泡沫爆破,在美國零售業氣候不景氣下,殺出一條血路,一一年營業額升四成去到480億美元歷史新高,股價一樣不斷創上市新高,上周五見259.14美元。

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