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顧問李德明及其管理的兩家公司Marketing Strategic Management (Pacific) Ltd.及Millennium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td.(下合稱李方),因沒有呈交抗辯,早前遭高院判定須就「紙黃金」交易賠償予杭州商人Ko Lai Kuen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
李方不服,申請撤銷判決,但申請早前遭駁回,李方提出上訴,昨日並向高院申請暫緩賠款以等候上訴,但申請遭拒。
Ko在案中指李方在交易中誤導;李方則辯稱是Ko本人選擇高風險投資。李方即將上訴的理據為,Ko所告的其中一答辯人是香港公司,但Ko的投資協議中的立約方卻非香港公司,而是同名的BVI公司,因此Ko根本告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