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00267)○八年「炒燶」外匯,證監會指中信泰富當時財務部助理董事崔永年早得悉事件,並偷步沽售8.1萬股中信泰富股份,避免了136萬元損失,證監故控告崔氏內幕交易,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控方的開案陳詞揭示,中信泰富管理層早於○八年八月尾已察覺事件中的外匯合約的虧蝕風險。
中信泰富「炒燶」外匯事件之所以惹起爭議,除因虧蝕額巨大外,亦因外界質疑中信泰富未有及時披露事件。中信泰富在○八年十月二十日就事件發出盈警,並承認在同年九月七日察覺到外匯合約的風險。
但昨日證監檢控崔氏的案中,按控方所指,公司察覺到不妥的時間可能其實更早。
控方指公司當時財務部總經理Jenny Cheung於○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已得悉虧蝕情況,並應當時財務總監周志賢要求,與被告崔永年跟進事件。其時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於八月三十日亦就外匯合約的風險問題發電郵予被告,表示「情況已經失控」,並着被告預備分析報告。至九月二日,集團財務部草擬相關報告以向執行委員會報告外匯合約虧蝕情況,而當時公眾對上述虧蝕並不知情。
控方指被告掌握上述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而在同年九月九日及十二日偷步沽售他自己所持的中信泰富股份。中信泰富在十月二十日公布事件,翌日復牌股價即大挫55%。
被告:崔永年
案件編號︰ESS27729-277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