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昨在高院開審,王德雄否認與彭氏合作上述項目。
指彭無付保證金
彭氏指由於資金等問題而經第三者找來王德雄合作,王透過旗下萬菱實業(深圳),以5.48億元人民幣投得億安廣場項目,項目再轉至合資公司廣州市萬菱置業,彭氏的代名公司持有廣州市萬菱置業10%股權。
後來因為營運上出現爭議,彭指王口頭同意以1,250萬港元收購彭氏上述代名公司股份,讓彭退出億安廣場項目。但王最終沒有履約。
王德雄現否認與彭合作,並指2,000萬元人民幣競投項目保證金是由王自行出資,彭沒有支付分毫。
案件編號:HCA133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