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指,紐約對沖基金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下稱基金)前日向投資者發出函件,表示基於訴訟拖延,故決定本月內把投資金退還給投資者。本港證監會○九年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民事訴訟,指基金涉內幕交易,要求凍結基金內幕交易所賺及禁其在港交易,訴訟至今仍未定案,基金已排期於明年四月在終審法院展開上訴聆訊。
明年的終院上訴,關乎證監會用作「打虎」的第213條,是否真正「尚方寶劍」,終院判決對其他現等候中的同類個案有深遠影響,今次基金退還資金,未知下步會否繼續上訴,影響證監會「試劍」。證監會昨不評論事件。
據外電指,基金在○一年一月成立,由Sung Kook Hwang Bill主理,規模約12億美元,年回報平均16%,在本港並沒有僱員或辦事處。基金表示此後會以家庭式營運繼續投資中、日、韓市場,部分分析員會離開Hwang,另自組專注亞洲的新基金。
事緣本港證監會○九年入稟高院,指控基金連同三名高層(Bill Hwang、Raymond Park、William Tomita)○八至○九年間,在建行(00939)及中行(03988)配股前偷步沽空獲利3,850萬元。證監會引用第213條提出民事訴訟,來聲明基金內幕交易,圖凍結其資產及禁止其在港交易。但證監會在第213條的使用問題上一度遇挫,去年遭高院下令剔除訴訟。本年二月證監會在上訴庭上訴得直,「打虎」訴訟「翻生」可續。輪到基金不服,明年要到終院上訴。
據外電指基金一○年曾向客戶否認內幕交易指控,並透露美國證交會亦因本港證監會的指控而向基金發出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