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豐金融(01031,前稱黃金集團)行政總裁李月華,就集團附屬○五年斥資12.5億元購入附設賭場的澳門皇家金堡酒店交易,翌年遭酒店交易賣方顏延齡家族成員入稟,要她以總代價4.72億元,購回作為酒店交易部分代價的黃金集團股份。顏氏一方就案件昨向高院申請要李氏披露資料,法官押後裁決。
顏氏要求李披露的資料,旨在查證李在上述交易時是否黃金集團的控股股東。顏氏在案中指,李月華曾聲稱自己是黃金集團的控股股東,她承諾如果作為部分交易代價的5億元黃金集團股份下跌,李會補償,故顏興訟要求她以4.72億元回購部分股份。
但李氏否認該回購協議,又堅稱自己是否控股股東並非爭議重點;由於顏氏要求李披露的資料牽涉黃金集團內部資料,黃金集團亦反對顏氏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38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