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條商業街,食店、酒吧很多家,生意十分紅火。這些店舖的老闆有個共同的秘密,沒有一家是「獨門生意」,大家有個共同的股東,幾乎清一色每家店舖都佔着一成股權。這些店舖沒有甚麼股東名冊,但這股東的分帳決不敢遺漏,成條街五十多家店舖有其鐵股,這股東被戲稱「控股王」。
控股王不是公司、基金,是活生生的人,有人說這人背後是一幫人。控股王不是真金白銀換來的,一堆「股權」全是商家的自願贈與,贈與的目的是換取營業的保護,能給他們保護的控股王,是該市公安局的一位刑偵隊長。
平情而言,控股王並沒有以警壓民,或者逼商家贈股,反而是一眾商家自願邀請其「幫忙」,自願應諾的酬勞答謝方式。商家目的是,為免惡徒搞事或黑道欺詐,以一筆代價求得保護,況且付出不算多。商家的盤算很簡單,就當是營業成本,繳納政府庫房的是「官稅」,這份股權利益戲稱「吏稅」。
這一招,保護功能是明顯的,有打鬧事件發生,控股王必帶人到場平息,一聽聞刑偵隊長是股東,惡徒或黑道都避走。這種「私僱白道」為保護傘營商的現象,各地十分普遍,其實掌握公權力的公安機關,本來就應是商業秩序的保護傘,變成要酬勞驅動,是近年新鮮國情,也是制度的可悲。
據稱,內地報案要求警方查偷盜,都要先傾妥查案費,警方才行動,以致一些數目非巨額的竊案,失主都選擇不報警啞忍了。鍾經緯真不知現在甚麼世道!
CHINA 鍾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