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能(08128)股東兼前執行董事張軍按《公司條例》入稟高院提出呈請,控告中國地能、主席陳蕙姬、行政總裁徐生恒,及非執行董事陸海汶(下合稱答辯人),要求法院下令罷免陳、徐、陸的中國地能董事職務等。
然而,張軍的股東身份受質疑,案件容後再處理。
張軍的股東身份除受質疑外,答辯方亦申請剔除張今次的呈請,剔除申請亦押後處理。
張軍在訴訟中指,中國地能的某些事項不公平地損害其權益,故要求罷免陳、徐、陸的董事職務,及要求徐、陳購入張所持的1.25億股中國地能,約佔6.05%股權。
案件編號:HCMP119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