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發表短暫停牌建議諮詢文件外,港交所(00388)昨日同時發表《提高上市結構性產品市場監管的指引》,當中除加強輪商的內部監控,並且引入統一上市交件等之外,分別透過收緊回應報價及引入新的主動報價要求,從而提高報價的透明度及公平性。
《指引》涉及提升發行人的內部監控及劃一上市文件格式、提升流通量供應標準及管理發行人的信貸風險三大範圍,附帶的十項措施,當中劃一上市文件格式將於十月底前實施,有關加強內部監控及發行人操守的措施則會即時實行。發行人若未能遵守《指引》,港交所可暫停發行人資格。
不過,《指引》中較具爭議的措施,是港交所要求輪商在今年十月底前收緊回應報價的責任,到年底更會進一步引入新的主動報價要求,希望透過提高報價透明度,減少因發行商不報價,導致投資者在市況波幅時「焗輸」的可能。
今年十二月底前,港交所會進一步引入新的主動報價要求,令發行人在大部分市況下,需要為與交投活躍的輪證及上市結構性產品主動報價。港交所表示,雖然主動報價不一定會持續提供,但預期報價時間將最少達每個交易日的九成交易時間,而每次暫停報價的時間不會超過十分鐘,與回應報價比較,主動報價會令論證的買賣差價縮窄至介乎5至15個價位。
法興環球股票產品董事李錦對《指引》表示歡迎,又說港交所要求發行商每個交易日九成交易時間,每次開價暫停時間不能超過十分鐘,系統及人手上需要提升及增加,但港交所有提供適量豁免,故難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