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基業(01182)大股東傅寶聯與第二大股東成之德夫婦爭奪公司控制權期間,傅已故生意夥伴藍國定的母親突興訟,指傅所持中青股權應屬藍國定所有,傅昨入稟高院指背後資助藍母打官司的湯慈光一方,實際是與成之德夫婦聯合行動,以求奪取中青的控股權。傅寶聯現質疑湯慈光一方有「助訟」及「包攬訴訟」之嫌,故要求法院禁止湯一方資助藍母打官司,及向湯方索償。
原訴人為傅寶聯及其公司瑞洲;答辯人為湯慈光及日森控股(湯任公司秘書,湯妻庄露露為股東兼董事)。
傅寶聯現透過瑞洲持有中青約46%股權,為中青最大股東;而前主席成之德妻子榮智豐則持有約25%股權,為中青第二大股東。
入稟狀指,藍國定○八年中去世後,藍母梁碧華三年來一直沒有申索傅手上的中青股權,直至去年四月藍母忽然以兒子遺產管理人身份興訟,指傅手上中青股權屬藍所有。同月的中青股東會上,傅與成氏夫婦就委任董事一事上互相較勁,當時成之德任主席的中青董事局以傅手上股權正受藍母質疑為由,在議決投票時,拒絕點算傅方的票。隨後百慕達法院裁定要計入傅的票,結果傅方反敗為勝,奪得董事局大部分議席,而成之德的主席及執董職務則遭停止。
藍母承認自己打官司的資金,借自藍生前好友湯慈光及日森控股,總額約283萬多元。
湯慈光所控的另一公司去年七月曾跟榮智豐協議,以極低價全購她所持中青股份,大前提是傅或藍母亦同意出售他們手上股權。換言之,若藍母打贏官司取得傅手上中青股權,湯便可以僅746萬元即奪得上市殼價2至3億元的中青約71%股權。傅方現認為湯為了攤分勝訴後利益,而資助藍母訴訟,應予禁止。
原訴人:傅寶聯、瑞洲有限公司
答辯人:湯慈光、日森控股
傳訊令編號:HCA12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