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錯 相差萬倍
話說呢間公司叫寧夏恆力,佢嘅董事長同股東喺公司進行重組期間,不停買賣公司嘅股票,仲分別賺咗十三萬同四十一萬,呢件事畀證監會發現咗之後,就罰佢哋錢。寧夏恆力喺發布最初公告嗰時,話畀證監會罰咗十五億。十五億?絲絲翻查資料,成間公司市值都只係得十六億,罰款竟然佔成間公司市值嘅百分之九十三?
非也非也,原來係寧夏恆力搞錯,喺公告罰款數字後面,打多咗個萬,變成「十五萬萬」。
睇番證監會以前啲紀錄,最高罰款額都只係三百萬左右,今次十五億好似誇張咗啲喎,唔怪之得啲股民睇到眼都凸,嘩嘩聲。佢哋咁烏龍,唔知有冇股民即刻沽咗貨,然後又追究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