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被譽為「亞洲股神」的金融投資顧問李德明及他管理的兩家公司(下稱李方),遭杭州商人Ko Lai Kuen控告在「紙黃金」交易中誤導,令她進行高風險投資,於是向李方追還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李方因沒有交入抗辯,被裁定敗訴須賠償上述款項。李方早前申請撤銷其敗訴判決,但昨被高院駁回。
案件編號:HCA173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