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現代(00682)內幕交易案第二份報告面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發表報告指出,早前裁定富達基金經理George Stairs有觸犯市場行為失當及應受處罰,雖不向Stairs個人追討任何「金錢懲罰」,不過禁止他於本港進行證券交易兩年。超大自去年九月起停牌,至今仍復牌無期。
據最新報告指出,由於Stairs進行「高沽低買」的行為時,是代表富達基金,而非本人自身,因此不應對他作出財政上懲罰。不過,基於他始終有利用敏感消息進行交易,因此裁定禁止Stairs於本港進行證券交易,為期兩年。
對此,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表示,這是一個重要的裁決,因為可顯示無論任何人、在任何地方有觸犯到本港證券條例,均應受到相應處置。
早前審裁處裁定,主席郭浩及財務總監陳志寶並沒有觸犯市場行為失當條例,而Stairs則有干犯。富達駐波士頓的發言人於周一曾指出,公司不同意審裁處對Stairs的裁定,而目前Stairs雖然仍為富達員工,但已經不再代表基金或客戶管理資產。
據審裁處案情披露,超大在○九年六月配股前,主席郭浩及財務總監陳志寶,曾與包括富達在內的六家機構投資者進行電話會議,期間曾透露有關公司擬配股的資料。Stairs得悉消息後翌日,即超大配股前夕,「高沽低買」而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