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紙申請把九龍灣啟德大廈重建成兩幢樓高203米商住大廈的東展有限公司,不滿城規會先後發出兩份《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加上建築物高度、預留景觀及通風走廊闊度限制,東展遂提出三宗司法覆核申請,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東展投訴受歧視對待,指附近發展遠超草圖施加的高限;城規會反駁該區採高度遞增規劃,免阻擋獅子山景觀。法官押後裁決。
案中兩份大綱草圖同時在啟德大廈地段加上110米高限、建築物的東北、東南邊陲須「留邊」10米不可起樓,及建築群中間須劃出一道闊20米的通風走廊,至去年六月,高限獲放寬至130米。
不過,東展認為高限應最少放寬至140米,它舉例說,附近彩德邨、彩福邨的高度均為160、170米,清水灣道更高達180米,向其實施110至130米的高度,實是歧視他們;至於「留邊」及通風走廊,是出於通風考慮,這大可循建築設計着手,倣效新政府總部「門常開」的「通窿」設計。
城規會卻堅稱,已充分照顧東展的發展利益,該區採高度遞增規劃,靠山的順利邨屬最高點,如果啟德大廈重建過高會阻擋獅子山景觀,兼影響周圍的矮樓。但東展指根本沒有高度遞增這回事,區內的建築物仍然是「有高有低」。
申請人:東展有限公司 答辯人:城市規劃委員會
案件編號:HCAL62/2011、HCAL109/2011、HCAL3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