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公開譴責高盛就去年三月底發生的「烏輪事件」,指出事件對本港窩輪市場的聲譽及投資者信心可能造成傷害。上市科並認為,有關錯誤屬重大,對市場影響也大,當時該等窩輪確有需要暫停買賣,但高盛卻在市場出現混亂時未有足夠迅速地要求窩輪停牌。
涉及的4隻高盛日經指數「烏輪」,高盛在發行文件誤把計算程式的「除」當「乘」,被市場評為「低級錯誤」,引起有關窩輪買賣出現秩序混亂,最終停牌收場。
經過一年多的時間,上市委員會終作出行動,裁定高盛違反有關上市規則。
委員會原有意指示港交所禁止高盛使用市場設施一段時間,惟由於高盛在去年四月至十一月間主動暫停發行新窩輪,並向港交所證明因此事而起的監管問題已妥善處理後,已於去年十二月一日獲批准恢復發行窩輪,故委員會最後收回這項指示。
上市委員會作出制裁時也考慮了錯誤是人為因素而非制度問題,當日的價格異常波動交易活動並不涉及高盛作為流通量提供者或任何其他的身份,及向受影響投資者提出賠償等。
高盛對上市科指其違反《上市協議》不承認也不抗辯;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向其施加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