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銀行受制金融管理局的人民幣未平倉淨額(NOP)規限,有亞洲區銀行家表示,今年該行幾乎將所有以人民幣信用證(LC)作基礎的內保外貸業務,轉交新加坡同系銀行處理,同時有本港銀行擬擴大新加坡分行資產規模,以處理香港流向新加坡的內保外貸的市場需求。
本港人民幣業務發展迅速,但繁複及嚴謹的監管要求與程序,包括未平倉淨額規則等,令今年銀行面對企業以內地人民幣信用證作擔保,然後借入美元等外幣業務,即市場普遍的內保外貸業務,需要計入人民幣資產類別。
金管局一○年十二月提出銀行的NOP不得超過其人民幣總資產10%,之後兩度放寬,包括銀行可將相反方向的人民幣交收遠期合約抵銷NOP,以及將上限提高至20%,但業界認為現行規定下,不足以讓銀行應付市場需求。有亞洲區銀行家表示,為免有關限制影響生意,今年會將有關貸款幾乎全部轉至新加坡的同系銀行處理,完成議價及兩地資金管理後,再將貸款支付予本港客戶。
他又說,雖然有關貸款理論上依然可照常計入本港人民幣貸款帳,但事實上資金部早已明確表示「香港個額無得用」,要全數轉到新加坡的帳下進行,條件是批出貸款後,客戶需要兩個工作日後才提取貸款。
至於本港銀行在新加坡或只有小型分行,有銀行家稱,擬將這類內保外貸業務轉至新加坡分行處理,擴大新加坡分行資產規模,現階段已着手進行內部調整。他說:「金管局只會睇銀行喺香港本簿同盤數」,只要將資產轉至海外,便不受金管局持倉限制。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有關涉及銀行向客戶提供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貸款業務,一如既往,金管局預期銀行通過合適的程序和措施,有效管理有關信貸風險。
東方匯理高級策略師張淑嫻表示,現時金管局對人民幣NOP的監管屬較嚴謹程度,雖然當局有風險考慮因素,但在生意角度上,相比其他地區,是將香港銀行置於一個不利環境中,銀行將部分業務轉至不設有關監管要求的地區,做法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