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華中心四重「摸上摸」告吹 印尼財團遭索償

○七、○八年樓市炒風熾熱時,當時逾億元的尖東新文華中心A座8樓全層一度是炒家寶藏,曾錄得過至少四重「摸上摸」交易,及至○八年九月成交限期前兩天遇上雷曼倒閉,金融海嘯掩至,交易連環拉倒。第四重買家原來是印尼財團De Monsa Investments Ltd.,現遭對上賣方Richly Bright International Ltd.入稟高院興訟索償。

促沒收訂金 另賠近2千萬

Richly Bright(下稱原訴)本直屬資深物業投資者尹柏權名下,尹氏去年五月把股權轉到一家BVI公司。原訴現時指出,De Monsa違約沒有交付尾數完成交易,令到原訴亦無法完成對上一重交易,原訴因而被法院判定必須向上手賣方賠償損失。

原訴現要求聲明有權沒收De Monsa所付約1,359萬元訂金,另追索扣除訂金後的損失約900萬元及約140萬元代理佣金支出,及要求De Monsa承擔原訴被判須向上手賣方賠償的約870萬元。

物業7個月升值3千萬

四重「摸上摸」交易中最早一重在○七年十月簽約,至第四重由De Monsa作買方與原訴作賣方在○八年五月初簽立,交易價由最早一重的約1.07億元,推高至現涉案的約1.36億元,四重交易全部定於○八年九月十七日當日成交,但成交前兩天遇上雷曼倒閉,交易連環拉倒,之後引發三宗連環撻訂官司,是次為第四宗。

原訴人:Richly Bright International Ltd.

答辯人:De Monsa Investments Ltd.

傳訊令編號:HCA 54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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