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專利戰燒到社交網站!雅虎周一在加州法院入稟控告facebook(fb)侵犯涉及網上廣告、私隱及社交網絡等10項專利技術,為首宗大型社交網站捲入專利侵權的訴訟。有分析指出,由於雅虎在谷歌(Google)上市前曾利用相同伎倆,這是趁fb上市在即重施故技,希望在fb身上分一杯羹,事件或影響fb在五月上市的進度。
據資料顯示,fb於三月初二手市場的股價一度偏軟,市值由千億美元降至930億美元。
fb上市計劃如火如荼之際,雅虎趁機發難,控告fb侵犯其專利,該公司稱在上月開始與fb聯絡,但至今雙方仍未解決專利問題,故要求法院作出裁決。fb涉嫌侵犯的10項專利技術中,有兩項與社交網絡技術有直接關係,大部分與網上廣告有關,包括防止「點擊欺詐」,以及在網頁上為用戶顯示個人化訊息。
雅虎指,fb大部分專利技術早已被雅虎捷足先登,fb的整個社交網絡模型均建基於雅虎的專利社交網絡技術,在採取雅虎的意念前,fb曾被視為最差的網上廣告平台之一,故有信心勝訴。fb發言人稱,該公司透過傳媒才得悉有關訴訟,指雅虎是fb的長期業務夥伴,並明顯受惠於雙方合作,對訴訟感到失望。
事實上,雅虎在網上廣告的市佔率日走下坡,有分析指,行政總裁湯普森只能利用雅虎手上多達3,300個的專利權,發動專利戰反噬,以圖力挽狂瀾。
Google在○四年上市時,雅虎亦曾用相同方式迫使Google以股權換取專利授權,其後Google為有關交易入帳,涉2.01億美元的非現金開支。現時fb正準備上市,加上僅持有160個專利權,數目遠少於雅虎,勢無法靠手上專利進行反擊,料fb在訴訟戰中處於弱勢。聖克拉拉法學院教授Colleen Chien表示,企業在IPO期間,往往較無力應付專利訴訟,特別是曠日持久的訴訟。
惟有分析指,微軟或成「白武士」,向fb授予或出售部分專利,協助fb對抗雅虎來勢洶洶的專利戰,藉以獲漁人之利,因微軟在○九年與雅虎達成專利權共享協議,可把專利權轉授fb,但微軟態度曖昧,迄今未有行動。
微軟在○七年買入fb的1.6%股權,雖然其後被「溝淡」,但估計仍是fb股東之一,而且微軟是fb的策略夥伴之一,旗下搜尋引擎Bing會利用fb的社交數據協助搜尋,而fb亦整合了Skype的視像通訊,故該分析認為微軟應該出手協助fb,但為何迄今未出手,有分析指微軟希望藉雅虎事件攫取與fb最大業務合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