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現樓銷售恐違憲

地產建設商會上月底就立法規管一手物業銷售,向政府遞交了意見及改善建議,該會秘書長龍漢標坦言,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有部分內容如規管現樓等都有違基本法及多項憲法的框架,冀政府向立法會遞交藍紙草案時,審慎考慮及修訂有關問題。對於剛公布的新勾地表,商會歡迎政府接納拆細地皮的建議,但地皮引入「限量」等條款,只會令地價愈來愈低。

龍漢標接受專訪時表明,地產建設商會的立場,從頭到尾都是支持立法規管一手物業銷售,他指出,商會向運輸及房屋局遞交的35頁意見及改善建議,全是盡業界代表責任,內容貫徹一向立場,冀在政府立法前將不妥當的地方糾正,並非要拖延立法。

他續稱,就諮詢文件內容,商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現樓一手物業已可供買家實地勘察,與二手物業無異,而規管現樓,或已違反基本法第六條所載,對私人產權的保障。

有自由提供建築面積

此外,發展商銷售現樓一手物業與二手物業無異,不應受到歧視。至於發展商在公布實用面積的同時,提供建築面積,是希望給予買家多一個參考,沒理由受到限制,否則亦有違人權法賦予言論自由的原則。

對於業界較關注的罰則問題,龍漢標續稱,香港的法治精神是假定所有被告均屬無罪,但規管一手物業銷售的建議條文,卻有機會出現被告要舉證自己屬無罪,有違普通法的傳統概念。地產建設商會有信心政府不會一意孤行地以原文立法,並認為就此提出司法覆核的機會屬好遙遠的事。

對於新一份勾地表,龍氏說,商會高興政府接納業界意見,增加不同大細及地區地皮,惟拍賣推地的建議,則未見接納。

地皮設限制 損害價值

至於地皮加入「限呎」、「限量」等條款,他認為發展商很被動,商會亦從來沒有就這方面提出過任何要求,不過,地皮限制愈多,價值就只會愈低,這是市場定律。

他就任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十二年,透露自己昔日從事銀行業,曾在任職銀行期間,處理過審批地產項目融資及佳寧集團清盤,擔任現職位純粹是獵頭公司挖角,對於坊間指「地產霸權」,他個人不認同,事實上,香港有眾多發展商,行業之間競爭也激烈,並且十分殘忍,汰弱留強的速度也快,回顧七十年代他曾接觸過叱咤一時的發展商,迄今大部分已在行業中消失。

專訪答問精選

問:會否提出司法覆核?

答:如果政府要一意孤行,就唔使立法作出諮詢,所以應該是很遙遠的事。

問:有指提出違反基本法的建議是希望拖延立法?

答:大家只是平心靜氣攤開事情來講,要搞小動作唔使用三星期打份意見,仲要提供改善建議。

問:一、二手物業能否全面採用實用面積?

答:技術上可行,但香港實施十進制都30年,市場係咪接受。

問:現時有無「地產霸權」?

答:若有的話,香港唔會有咁多發展商,呢行是汰弱留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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