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城市開發(00563,前稱中新地產)早前被指出任一宗內地地產項目交易的買方擔保人,而連同該買方Neo-China(Group)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Ltd.遭賣方香港長益地產發展(下簡稱長益)興訟追討1,000萬元。長益已正式終止對上實城市的訴訟,答辯人只剩下Neo-China,Neo-China昨申請撤銷長益在港的派送訴訟文件程序,但申請被駁回。
Neo-China指其雖然在港做生意,但在港根本沒有成立業務地點或註冊辦公地點,公司董事亦在上海,故反對長益在港派送訴訟文件。但高院聆案官認為,案中買賣協議列明Neo-China有本港地址,故裁定派票有效。
案件編號:HCA157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