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東展有限公司準備將九龍灣啟德大廈重建發展,但不滿城規會在《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26號草圖上,加設高限、預留景觀及通風走廊等規定。東展去年八月入稟高院要求司法覆核26號草圖決定,案件已定於本年四月審理。等候審訊期間,城規會去年十月再發出同具上述三項限制的27號草圖,東展現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27號草圖。
東展現正收購啟德大廈逾八成業權,該公司更在二○一○年及去年分別入則,準備將該處重建為兩幢樓高203米的商住大廈。
另一方面,城規會打算更改《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圖》,並把建議修改納入26號草圖,該26號草圖在二○一○年十一月刊憲,以待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落實為正式大綱圖。
該26號草圖中,啟德大廈地段加設了三項限制:110米高限、地段的東北及東南邊緣須預留10米不可興建任何建築物、及在地段中間劃出一段20米闊景觀及通風走廊,規定走廊範圍內建築物高度不可超過15米。
城規會收到東展的反對意見後,本年六月決定僅輕微把高限放寬至130米。東展去年八月遂針對26號草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院隨後在九月下令暫禁城規會將26號草圖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司法覆核審訊已定於本年四月二日展開。
到了去年十月,城規會再推出27號草圖刊憲,引入兩項新修改,之前針對啟德大廈地段的三項限制,完全照搬到27號草圖上,但由於新引入的兩項新修改與啟德大廈地段無關,按一般機制東展便無權在諮詢期內就27號草圖提出意見,東展現遂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插手。
申請人:東展有限公司
答辯人:城市規劃委員會
傳訊令編號:HCA l10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