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建設商會昨就政府規管一手住宅銷售條例草案表明立場,並提6項反建議,當中重申希望政府規管應只適用於未建成樓花,並就發放「誤導性資料」及「失實陳述」訂明清晰定義,同時,冷靜期「殺訂」比例傾向維持10%。學者及發展商認同只規限樓花及釐清罰則,免墮陷阱。
該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昨透露,政府早前派員諮詢該會就一手樓規管草案意見,期間有約20間發展商代表出席,而該會提出的建議,政府代表僅表示會認真考慮。
梁志堅表示,商會是支持草案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和公平性的目標,並認同要保障消費者,不過,亦希望政府不要一面倒,需平衡發展商在多變的市場情況下作出商業決定。該會昨日提出六項反建議,其中就規管範疇,認為應只適用於未建成住宅物業,而非政府提出將已建成和未建成物業一併規管。
至於現樓新盤需收租率達95%及收租三年方可豁免受規管,梁氏認為,實際情況有困難,並且認為政府規管一手樓花銷售,僅能以實用面積銷售,若不同時規管二手物業,將會為市場造成訊息混亂,該會提出以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並行制度。
業界最擔心的刑罰定義,局方一直未能承諾給予清晰定義,梁志堅坦言,未必個個發展商有人力、財力去應付日後訴訟官司。此外,就增設冷靜期,建議應維持「殺訂」樓價10%。
該會亦提出應給予發展商減價彈性,建議政府給予如減價3%內可毋須重新公布價單。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認為,現樓同樓花屬兩回事,認同地建會建議只規管樓花。此外,亦對於地建會提出釐清罰則定義表同意。不過,他認為政府對價單做法合理,減價定義較抽象,若提供彈性處理,擔心運作上會有困難及出現混亂。
新地代理執行董事周國賢同意誤導失實要加強刑罰,但界定字眼上要清晰,尤其在廣告方面較易墮陷阱。恒地(00012)執行董事黃浩明認為,廣告涉及創意,擔心業界不慎受罰。
地建會與政府不咬弦已非首次,該會上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發水新例」中遞交圖則須「提供關於其擁有或有實際控制所涉土地的資料及文件證明」條款。另該會昨亦促請政府可考慮豁免「蝕錢」業主的額外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