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上市公司太平洋電線電纜(下稱太電)在香港興訟追討約20億元公司資產,太電昨獲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批准,可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Charles Hollander代表出庭打官司。案件定於明年二月一日開審,將涉及台灣法律爭議。
太電指前財務長兼副總裁胡洪九等高層,在九○至九五年間挪用公款在港購約20億元資產,包括弘茂(01010)40%股權、海怡半島西翼商場連車位,及壽臣山道11號A大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