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年尋求在港上市的東南亞集團投資發展(下稱東南亞)○一年連同其董事兼股東吳漢良(下合稱答辯),遭中國有色金屬(香港)財務(下稱中國有色財務)、及當時身兼東方有色(00230,現稱五礦建設)與東方鑫源(01208,現稱五礦資源)母公司的中國有色金屬(香港)集團(下稱中國有色集團),興訟追討本金連利息共逾一點二億元。答辯人現以訴訟延誤為由,申請剔除訴訟,高院昨批准作為原訴的兩間中國有色公司延期交入反對理據。
○一年的入稟狀顯示,九七年五月,中國有色財務與東南亞簽訂借款協議,中國有色財務借出七千萬元。九八年五月,東南亞及吳漢良向中國有色集團提出分期還款安排,但東南亞欠款未還。案件在○二年由民事訴訟轉為商業訴訟。
案件編號﹕HCCL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