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炒燶匯 大部分文件無保密權

中信泰富(00267)○八年延遲43天公布當時「炒燶」外匯累計期權,遭警方質疑是故意隱瞞,為拖延時間向三家銀行借款解困,有危害投資者及債權人利益之嫌。警方其後上門檢走中信泰富數以千計的文件及電腦檔案列印,除早前已處理的6份關鍵性的法律意見及會議紀錄外,其餘數以千計的文件資料,高院昨裁定由於事件懷疑涉及串謀訛騙,當中大部分均不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另外,三名中信泰富董事接受證監會調查的會面記錄謄本亦不得保密。

三董事受證監會調查

高院的判詞昨揭露,原來三名中信泰富董事已受證監會調查,但判詞中沒有披露董事名字,法官指由於他們與證監會會面時,有分屬第三者的法律顧問在場,故會面謄本喪失了保密權。

另一方面,法官又採納針對事件中6份關鍵文件的判案原則,認為事件有串謀訛騙及公司董事作虛假陳述的表證,因此由○八年九月七日(即中信泰富管理層知悉公司蒙受巨額虧損當日)起計之後出現的文件,均不再享有保密權。

中信泰富○八年九月七日知悉公司「炒燶」外匯累計期權,但延至同年十月二十日才公布消息,足足遲了43天。事件中公司一度錄得147億元損失。○九年三月,警方採取行動,取得法庭手令,到三處地方檢走數以千份計中信泰富文件,文件日期橫跨○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九年二月四日。

6關鍵文件上訴候決

中信泰富其後與警方爭議被搜走的文件是否享有保密權。高院本年三月先就當中關鍵性的6份文件,裁定該6份文件不再須保密,中信泰富不服並上訴,上訴上周審結,現等候上訴庭裁決。

至於今次涉案的,是該6份以外的其他文件,即1,469份來自電腦檔案的列印文件,及183個信封內載有的數千頁實物文件。法官現認為當中部分與徵詢法律意見無關,或牽涉與第三者的溝通,最終裁定大部分不享有保密權。

案件編號:HCMP767/2010

地產網大革新,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