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盛食品工業及其創辦人林明(下合稱原訴)入稟指在元盛的上市計劃中,商討合作的里昂證券相關公司、日資基金Sequedge Investment Inc.(前稱Sequedge Inc.,下簡稱Sequedge)及中國礦業(00340)等合謀侵吞元盛資產,原訴索償約15.89億元人民幣。 Sequedge一方與原訴先就派票及終止訴訟以進行仲裁的問題,展開審前爭議,法院稍後排期處理。
Sequedge、其代理Sequedge ASA Capital (Cayman)Ltd.及Sequedge ASA的董事總經理今村翼指,原訴方派送訴訟文件的過程有誤,現申請剔除原訴的派票;另一方面,原訴方早前申請禁令,圖禁止Sequedge一方申請終止本港的訴訟來進行仲裁。高院聆案官昨建議雙方可安排上述兩宗申請一併處理。
元盛是林明的家族生意,林○六年認識中國消防(00445)前董事陳樹泉,陳建議林把業務上市,林遂委聘陳任董事顧問。但上市計劃進行期間,林卻突被指在內地牽涉稅務問題,而遭內地機關拘禁了14個月,最終稅務指控無罪,但林指其公司股權及資產等,卻在被拘禁期間被人以冒簽及假文件等手法合謀侵吞。
案件編號:HCA 190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