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上市公司太平洋電線電纜(下稱太電)就公司資產被掏空,而在港興訟追討大批弘茂科技(01010)股份及物業資產,被指有份協助一眾太電前高層轉走資產的馬金福昨向高院申請剔除太電申索,但遭駁回。
馬氏認為太電追討的是信託資產,但他與太電間並沒有信託關係。不過,法官認為太電指馬金福對太電有受信責任,涉案時是代表太電行事,這指控屬實與否,須正式審訊,因此駁回剔除申請。
案件編號:HCCL16/2009、HCCL18/2009